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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申报职称人员报送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1-02-27 10:37  来源:    浏览

一、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准备的申报材料


1、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的《评审简表》(见附件简表word版),《重要业绩计分申报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河南工业大学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证明》,《河南工业大学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


2、第一学历(位)证书,最高学历(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如需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存在转评,还需转评前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系列)及《评审简表》中所填其他相关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含论文著作检索页、收录证明),项目,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3、申报教师系列人员准备教学教案1份,申报实验系列人员准备实验教案2份(加盖教务处公章)。


4、从2020年度起,全省职称均需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http://222.143.25.146:8084/zcsb/)。请各位申报人员参照《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登陆系统(登录名密码详见操作手册),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保存后暂不提交上报。


5、申报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因申报材料均为原件且内容较多,请申报人尽量准备能够封口的材料袋,且袋子颜色为浅色,方便用标号笔在袋子外面注明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姓名(例,XX学院,XX专业,副教授,张三)。未携带《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还需准备:


a、指定送审鉴定代表性成果2项(每项一式2份),送审专用袋封面4份,《外审鉴定意见》空白表4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b、个人业务自传10份;


c、近五年每年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表。


2、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还需准备:


a、所在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


b、个人业务自传10份。


3、申报绿色通道人员需准备


a、所在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


b、《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c、《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及表格所填写信息的相关支撑材料。


4、申报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需准备:


a、《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b、《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登记表》及表格所填写信息的相关支撑材料。


二、日程安排


各推荐单位应及时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根据本单位实际,组建本单位职称评议推荐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民主评议、答辩、推荐方案等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


3月1日前,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向各推荐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推荐单位初审


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重要业绩计分项目进行审核,同时组织专人统一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学术刊物、著作进行网上检索和验证工作。


(三)职能部门复核


3月1日-2日,申报人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到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3月2日下午17点前,申报人携带学科所在推荐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后的申报材料到莲花街校区办公楼B702职称材料室提交材料。3月3日上午12:00前各推荐单位将审核签字后的《重要业绩计分汇总表》、《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A306-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人事处将申报材料、《评审简表》和重要业绩计分情况等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正高代表性成果外审、民主评议、答辩


1、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校外专家鉴定。


2、学校组织安排各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各单位将汇总后的民主评议结果、申报人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报送人事处(包括申报人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所做贡献等)。


3、学校组织安排申报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各推荐单位评议推荐


1、根据人事处反馈的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后的《简表》和重要业绩计分等情况,推荐小组集体评议后提出推荐意见,按推荐顺序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名次不得重复)。


2、各推荐单位将推荐顺序名单及通过推荐人员《简表》提交至人事处,并报送本单位开展“公平、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根据工作进展,学校择日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会,并公示结果。


(七)根据工作进展,学校择日召开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并公示结果。


(八)公示无异议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21年2月27日